法络网

抵押合同生效和抵押权生效

抵押合同自签订时生效,而抵押权的生效根据不同情况有所不同。

抵押合同的生效与一般合同生效的条件相同。只要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抵押合同即成立并生效。

然而,抵押权的生效则较为复杂。在动产抵押中,抵押合同生效时抵押权即设立。但对于不动产抵押,比如房屋抵押,仅仅签订抵押合同并不意味着抵押权生效。此时,还需要办理抵押登记,办理完抵押登记后,抵押权才正式生效。

这是因为,抵押登记具有重要的公示作用。通过登记,可以让第三人明确知晓该不动产上存在抵押权,从而在进行相关交易时能够做出合理的判断和决策。未经登记,抵押权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举例来说,如果 A 将房屋抵押给 B,但未办理抵押登记,之后 A 又将该房屋卖给不知情的 C,C 支付了合理价款并办理了过户登记。在这种情况下,B 不能以其抵押权对抗 C,C 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不受 B 的抵押权影响。

总之,要明确区分抵押合同生效和抵押权生效的不同时间节点和要求,这对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抵押合同生效和抵押权生效(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三条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标签:

高效解决法律问题!

相关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