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实在无能力偿还欠款的话法院会怎么判
法院会依法判决被告承担还款责任,但在执行阶段可能会根据被告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在审判过程中,法院主要依据事实和法律来判定案件。如果证据确凿,能够证明被告确实存在欠款事实,那么法院通常会判决被告应当偿还欠款。这是基于法律的规定和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的考虑。
然而,当判决生效进入执行阶段后,如果被告确实没有能力偿还欠款,法院会进行调查核实。如果被告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收入,法院可能会采取以下几种措施。首先,可能会暂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这并不意味着被告不再承担还款义务,一旦被告有了可供执行的财产,债权人可以随时申请恢复执行。其次,法院可能会对被告进行限制高消费,限制其进行一些高消费行为,如乘坐飞机、高铁软卧等,以促使被告尽快履行还款义务。此外,法院也可能会将被告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这会对被告的信用产生严重影响,在很多方面受到限制,比如贷款、招投标等。
需要强调的是,即使被告暂时无能力偿还欠款,其还款义务依然存在。债权人可以持续关注被告的经济状况,一旦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及时向法院申请执行。同时,被告也应该积极努力改善自身经济状况,争取早日偿还欠款,以避免长期处于不利的法律地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