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担保是保证吗
抵押担保不是保证,二者是不同的担保方式。
抵押担保和保证是担保法中常见的两种担保方式,但它们有着明显的区别。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在抵押担保中,抵押物通常是具有一定价值的不动产或动产。
保证则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主要依赖保证人的信用和偿债能力。
从主体上看,抵押担保涉及到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抵押物,而保证是由保证人来承担责任。
从实现方式上,对于抵押担保,债权人可依法对抵押物进行处置来实现债权;而保证则是要求保证人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
从风险角度,抵押担保有具体的抵押物作为保障,相对较为明确和稳定;而保证则取决于保证人的经济状况和信用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此外,在法律规定和操作程序上,二者也存在诸多不同。在实际的经济活动中,当事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担保方式,以保障债权的实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