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没有约定利息的是否给利息本金
借款没有约定利息,一般情况下不需要支付利息,但本金是需要归还的。
在民间借贷中,如果双方在借款时没有明确约定利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视为不支付利息。这是因为利息的支付需要有明确的约定作为依据。然而,本金的归还则是借款人的基本义务,无论是否约定利息,借款人都有义务按照约定或法律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归还本金。
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主要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同时,这也符合一般的交易习惯和公平原则。如果出借人主张利息,必须提供证据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关于利息的明确约定。
但是,也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注意。比如,虽然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利息,但借款人在实际还款过程中自愿支付了利息,且这种支付行为没有受到出借人的欺诈、胁迫等,那么借款人支付的利息可能被视为对利息约定的追认,出借人可以依据此要求借款人继续支付利息。
此外,如果借款期限届满后,借款人没有按时还款,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的计算标准通常可以参照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或其他合理标准。
总之,在借款没有约定利息的情况下,借款人一般不需要支付利息,但本金必须归还。出借人在出借资金时,应尽量明确约定利息等相关条款,以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同时,借款人也应诚实守信,按时履行还款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