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不还犯民法哪条
借钱不还主要涉及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
在民法中,借钱不还可能涉及到多个条款。首先,根据《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当借款人未能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时,就构成了违约行为。此外,《民法典》中关于诚信原则等一般性规定也适用于借钱不还的情形。如果借款人在借款过程中有欺诈、恶意串通等行为,还可能涉及到侵权责任等方面的法律规定。借钱不还可能导致一系列法律后果,贷款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借款人返还借款本金、支付利息或承担违约责任等。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根据具体案件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决。同时,借钱不还也可能对借款人的信用造成不良影响,使其在社会经济活动中面临诸多限制和不便。因此,在借贷关系中,双方都应当遵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维护良好的借贷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