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抵押后在建工程是否是一并抵押
土地抵押后,在建工程通常是一并抵押的。
在许多情况下,当土地被抵押时,其上的在建工程往往会被视为一并抵押。这是因为土地和在建工程在法律上存在紧密的关联。
首先,从物理属性上看,在建工程是依附于土地而存在的。没有土地作为基础,就不可能有在建工程的建设。
其次,从经济价值角度考虑,土地和在建工程通常是一个整体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的价值相互关联,共同构成了整个项目的价值。如果只抵押土地而不考虑在建工程,可能会导致抵押权益的不完整和价值的低估。
再者,法律规定也通常支持土地抵押后在建工程一并抵押的观点。这样做可以更好地保护抵押权人的利益,确保在债务不能按时清偿时,抵押权人能够对土地以及其上的在建工程行使优先受偿权。
然而,也并非在所有情况下都是绝对的一并抵押。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比如当事人之间有明确约定仅抵押土地而不包括在建工程,或者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情形等。
总之,一般来说,土地抵押后在建工程是一并抵押的,但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法律法规、合同约定以及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和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七条
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