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十一个月离婚判给谁
一般情况下,十一个月大的孩子在离婚时通常会判给母亲。
在处理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时,法院通常会以子女的最佳利益为首要考量。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因为其尚处于哺乳期内,更需要母亲的照顾和关爱,所以原则上会判给母亲抚养。但这也并非绝对,如果母亲存在一些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形,比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或者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又或者其他原因导致孩子确实不宜随母亲生活,那么孩子也可能会判给父亲。当然,父亲也可以积极主张抚养权,比如证明自己有更好的抚养条件和能力,能够为孩子提供更稳定、更有利于其成长的环境等。同时,无论孩子最终判给哪一方,另一方都享有探视权,并且都有抚养和教育孩子的义务。
总之,孩子抚养权的判定是一个复杂且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的过程,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判决。父母双方也应该从孩子的角度出发,理性对待抚养权问题,共同为孩子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