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一方不给看小孩
抚养一方不给看小孩是不合法的,另一方有权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探视权。
在法律上,父母对子女都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同时,非抚养方也享有探视子女的法定权利。如果抚养一方不给看小孩,这显然是违反法律规定和人之常情的。
首先,探视权对于孩子的成长至关重要。孩子需要父母双方的关爱和陪伴,即使父母分开,双方与孩子的亲情联系也不应被切断。限制或剥夺探视权可能对孩子的心理和情感健康产生负面影响。
对于非抚养方来说,当遇到这种情况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可以先尝试与抚养方进行友好沟通,说明自己对孩子的关心和探视的重要性,看是否能协商解决。如果沟通无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依法保障自己的探视权。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合理的探视时间和方式。
同时,抚养方也应该认识到,配合非抚养方行使探视权不仅是法律义务,也是对孩子负责任的表现。不应将孩子作为报复或要挟的工具。
总之,抚养一方不给看小孩的行为是不可取的,各方都应该以孩子的利益为出发点,依法依规处理探视问题,共同为孩子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