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为了保护妇女的特殊权益,在特定情形下限制男方提出离婚的权利。其中,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以及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一般不得提出离婚。这主要是考虑到女性在这些阶段身体和心理上都处于较为特殊和脆弱的状态,需要更多的保护和照顾。 这种规定旨在维护婚姻关系中女方的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在女方怀孕期间,身体负担较重,情绪也可能不稳定,需要稳定的家庭环境和男方的支持。分娩后一年内,女方需要全身心地照顾新生儿,身体也在恢复过程中。中止妊娠同样会对女方的身体和心理造成影响。 然而,也存在一些例外情况。如果女方主动提出离婚,这表明女方认为离婚对其自身更为有利,法律尊重女方的意愿。另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也可以受理。比如女方存在严重过错,或者婚姻关系已经无法维持等情况。 总之,这一规定体现了法律对妇女权益的重视和保护,在平衡夫妻双方权益的基础上,给予女性特殊时期的特殊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