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络网

2017上海离婚怎么办理

在繁华的上海,离婚对于许多夫妻来说是一个重大的决定和复杂的过程。离婚不仅涉及到情感的纠葛,更有着法律程序和相关事宜需要妥善处理。这无疑是一个让人感到困惑和迷茫的问题,但别担心,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深入探讨。

一、2017 上海离婚怎么办理

2017 年在上海办理离婚,主要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也被称为自愿离婚。首先,夫妻双方应当就离婚意愿、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分担等问题达成一致,并形成书面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身份证号码、职业、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然后,夫妻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在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在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诉讼离婚,则是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2017上海离婚怎么办理(0)

二、2017 上海离婚财产分割相关问题

在 2017 年的上海,离婚财产分割是一个关键环节。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但也会考虑夫妻双方的具体情况,如对家庭的贡献大小、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等。

如果夫妻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此外,对于婚前财产,一般属于个人财产,但如果在婚后存在财产混同或者通过约定等方式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则需要按照具体情况进行分割。

三、2017 上海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判定

2017 年上海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权的判定至关重要。法院在判定子女抚养权时,会以子女的最大利益为原则。通常会考虑子女的年龄、子女的意愿、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因素。

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亲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亲生活的。对于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如果父母双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对于八周岁以上的子女,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总之,离婚是一个复杂且严肃的问题,需要夫妻双方在法律的框架内,理性、平和地处理好各项事宜,以保障自身和子女的合法权益。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

标签:

高效解决法律问题!

相关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