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监护人是户主吗
不一定。
学生监护人不一定就是户主(户主是指户籍上的一家之主)。监护人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通常情况下,未成年人的父母是其法定监护人。然而,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比如父母已经去世、丧失监护能力或者存在其他不适合担任监护人的情形时,可能会由其他亲属,如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或者经过法定程序指定的其他人担任监护人。而户主只是户籍管理上的一个概念,其身份并不一定与监护人身份完全重合。例如,在一个家庭中,可能父亲是户主,但母亲是孩子的主要监护人;或者孩子可能与祖父母共同生活,祖父母是监护人,而户主可能是其中一位长辈。所以,不能简单地将学生监护人等同于户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