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监护权是父亲还是母亲
孩子监护权并不一定只是父亲或者母亲,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
监护权是指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和财产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在一般情况下,父母双方对子女都享有监护权。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监护权可能会发生变更或由一方单独行使。比如,如果父母双方协议离婚或通过诉讼离婚,并且就子女监护权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可以按照协议确定监护权归属。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则由法院根据子女的最佳利益原则进行判决。法院在判定时会考虑诸多因素,如子女的年龄、意愿、父母的抚养能力、品德、与子女的感情等。此外,如果一方父母存在严重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形,如虐待、遗弃、犯罪等,也可能会丧失监护权。而如果父母一方死亡或者丧失监护能力,那么另一方通常会成为子女的唯一监护人。需要强调的是,监护权的判定是一个复杂且个体化的过程,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确保子女的权益和福祉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