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停工留薪期如何确定
在浙江省,停工留薪期的确定是一个备受关注且重要的问题,它关系到劳动者在因工作受伤或患病后的权益保障。想知道这其中的门道吗?那就继续读下去吧。
一、浙江省停工留薪期如何确定
浙江省的停工留薪期一般根据《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来确定。通常情况下,会参考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休假建议。但这并非是唯一的依据。
首先,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情和对应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来综合判定。这个目录对各种伤情的停工留薪期都有较为明确的规定。
其次,如果工伤职工的伤情较为复杂,或者在实际恢复过程中出现了特殊情况,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还会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和论证,以确保停工留薪期的确定公平合理。
再者,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对停工留薪期的确定存在争议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浙江省停工留薪期工资待遇
在浙江省,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里的“原工资福利待遇”是指职工在受伤前正常工作时所享受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全部报酬。
1.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的工资支付周期,按时足额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支付,工伤职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足,并可能要求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2. 对于工资支付的标准,如果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工伤职工受伤前 12 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但如果受伤前工作不满 12 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月数的平均工资计算。
3. 此外,如果用人单位违法克扣或者降低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职工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用人单位纠正,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三、浙江省停工留薪期满后的处理
当浙江省的停工留薪期满后,工伤职工需要根据自身的恢复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理。
1. 如果工伤职工的伤情已经稳定或者治愈,应当及时返回工作岗位。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安排适当的工作,不得歧视或者变相辞退工伤职工。
2. 若工伤职工的伤情仍未恢复,需要继续治疗的,则应当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但延长的期限也有一定的限制,并且需要提供充分的医疗证明和相关材料。
3. 对于停工留薪期满后,工伤职工因伤残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照鉴定结果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如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以上就是关于浙江省停工留薪期的相关内容,包括如何确定、工资待遇以及期满后的处理等方面。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但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