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工留薪期从什么时间开始计算
在工作中,我们难免会遇到一些意外情况导致受伤,而停工留薪期则是保障受伤职工权益的重要概念。但你是否清楚停工留薪期究竟从什么时间开始计算呢?这可是个关键问题,关系着职工的切身利益。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深入探讨。
一、停工留薪期从什么时间开始计算
停工留薪期通常是从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开始计算。一般来说,以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休假证明中建议的休息时间为依据。需要注意的是,停工留薪期的期限不是随意确定的,而是根据伤情的严重程度和恢复情况来合理确定。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职工的伤情相对稳定,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那么停工留薪期一般截止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
举例来说,小王在工作中受伤,医生建议他休息 3 个月进行治疗和恢复。那么,小王的停工留薪期就从他受伤接受治疗开始,为期 3 个月。

二、停工留薪期工资如何发放
既然有了停工留薪期,那么工资如何发放也是职工们关心的重点。在停工留薪期内,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里的“原工资福利待遇”是指职工在受伤前正常工作时所享受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
但是,如果单位没有依法按时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可以通过劳动监察部门或者劳动仲裁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比如,小李在停工留薪期内,单位没有按照规定支付他的工资。小李通过劳动仲裁,最终成功拿到了应得的工资。
三、超过停工留薪期怎么办
有时候,职工的伤情恢复较慢,可能会超过原本确定的停工留薪期。这种情况下,职工需要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经过鉴定确认需要延长的,那么可以继续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
如果未经申请或者申请未获得批准而超过停工留薪期的,单位可能会按照病假待遇处理。
例如,小张的停工留薪期本应是 6 个月,但 6 个月后他的伤情还未完全恢复。于是,他及时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了延长申请,并获得了批准。
总之,停工留薪期是保障职工在工伤期间权益的重要制度。了解其相关规定,对于职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至关重要。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