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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休假怎么计算天数

年休假对于每一位工作者来说都是一项重要的权益,它不仅能让我们在忙碌的工作中得到适当的休息,还能提升我们的工作效率和生活质量。那么,年休假的天数究竟是如何计算的呢?接下来就让我们一探究竟。

一、年休假怎么计算天数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职工累计工作已满 1 年不满 10 年的,年休假 5 天;已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年休假 10 天;已满 20 年的,年休假 15 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累计工作”时间,既包括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的工作时间,也包括在不同用人单位的工作时间。而且,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享受年休假条件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 1 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 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此外,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 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年休假怎么计算天数(0)

二、年休假未休的补偿标准

如果职工应休的年休假未休,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相应标准给予补偿。补偿的标准为职工日工资收入的 300%。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 天)进行折算。

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 12 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 12 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 1 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三、年休假与其他假期的关系

年休假与其他假期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关系。比如,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如果职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了上述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但如果是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之后又出现职工依法享受上述假期的,用人单位不能冲抵职工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总之,年休假的计算、补偿以及与其他假期的关系都有着明确的规定,用人单位和职工都应当严格遵守,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以上就是关于年休假相关问题的解答。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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